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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信用社第二季度大额现金支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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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信用社第二季度大额现金支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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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互联网 来源:互联网 点击数: 时间:2008-3-27 18:50: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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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驻马店中心支行驻银货金字[ ] 号《关于上报现金管理检查工作季报表的通知》的通知精神。现将我县农村信用社第二季度大额现金支取及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 基本情况 第二季度全辖共支付大额现金 笔,金额 万元。其中:(1)支付5万元以上的公存款共计 笔,金额 万元,主要有高速公路指挥部用于拆迁赔偿资金以及存款单位经费的支出等;(2)支付个人储蓄存款50万元以下 笔,金额 万元,是广大储户用于收购、购房以及三夏生产资金方面支出;(3)支付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 笔,金额 万元。主要是粮食收购资金和个体商户流动资金的支取。 二、 大额提现执行情况 1、 现金支付登记备案制度情况。辖内信用社严格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郑银发[2002]297号等有关规定建立了大额现金支付登记备案表,大额现金预约登记制度,大额现金支付登记台帐,并按大额现金支取操作程序做好大额现金支取的审批、登记、预约和备案,每月初上报联社,联社汇总后及时上报人行。 2、 “逐级审批、分级管理”原则的执行情况。联社要求所辖信用社对开户单位的经营范围和大额提现进行严格审查,并按规定填制限额提现登记备案表,严格审批权限,对个人储蓄存款及单位存款基本账户当日支取在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经社坐班主任签批,二十万元至三十万元的由信用社主任审批,三十万元以上的联社分管主任签批后方可支付;临时账户、专用账户的当日支取二万元至二十万元的由坐班主任签批,二十万元至三十万元的由社主任审批,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的由联社分管主任签批后方可支付;五十万元以上的有联社主任签批后方可支付,次日到人民银行备案。 3、 对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支取现金管理。因全县只有--、--两个社参加省辖电子汇兑和联行结算业务,对发生的十万元以上注有“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银行本票,都进行认真的登记。由于结算渠道不畅通,汇兑及转帐业务较少,特别是以转帐方式进入储蓄帐户业务很少,而且多是外出务工人员汇回的劳务收入,各信用社都能按照规定,对单笔转入金额超过二万元进行了逐笔登记。 4、 对于库存限额的管理,我联社要求所辖基层信用社对单位存款库存限额要按规定要求严格控制,近年来由于农行营业机构缩减,开户单位也逐步增多,开户较多的单位多为乡财政所、乡教委等行政事业单位,账户资金流动较大,库存现额难控制,但各网点基本上都能严格按照库存限额管理规定对该单位账户库存限额进行限制。联社对基层网点库存限额也有严格的规定,即库存限额不得超过存款余额的1%,为了便于调运,每个网点上浮最高不得超过五万元。各网点基本上都能按照规定执行。 5、 由于受条件的限制,农村信用社未开办银行卡业务 ,因此不存在银行卡转帐业务。由于实行存款实名制,在检查中未发现公款私存和从单位帐户把资金转到个人储蓄帐户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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