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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专项治理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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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件专项治理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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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互联网 来源:互联网 点击数: 时间:2008-4-6 10:40: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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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明确指导思想 查阅最全面的金融(银行、保险、证券、外汇、农信社、城商行、外资银行)信息和最有价值的金融资源请登陆中国金融资源总库
本次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各信用社深刻领会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批示精神和各级银监部门的安排部署要求,增强案件查防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把防范操作风险强化案件专项治理同加强制度建设和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有机结合起来,把防范操作风险强化案件专项治理和完成业务经营目标结合起来,把防范操作风险强化案件专项治理同增强员工风险意识、提高员工整体素质结合起来,坚决从严治社,切实加强管理,有效遏制违法违规案件的发生,全面提升内控和风险管理水平,为农村信用社改革和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加强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防范操作风险和案件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县联社成立了防范操作风险和案件专项治理工作领导组,各信用社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全面加强对案件防范和治理工作的领导,并作为今后的一项重要工作认真研究、认真部署,做到常抓不懈。
三、目标和内容
专项治理工作的目标是:标本兼治,加强规章制度建设,违法违规案件得到遏制,案件数量不断下降。
具体内容如下:
1、严肃查处已发案件。各信用社要迅速组织力量,严肃认真查处已发案件。对涉案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案件,由市联社组织专案组,认真查处;对100万元以下的案件,由县联社组织专案组,认真查处。要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要依照《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坚决追究有关责任人和负责人的责任;对于党员违法违规违纪的,还要依照党纪的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涉及违法犯罪的案件,必须移交司法机关。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查办案件责任制度,建立领导办案负责制,对案件查处不力或有意隐瞒案件的,要追究查办负责人的责任。
2、开展防范操作风险的专项检查活动。各信用社要组织自查活动。自查的主要内容是:主要业务规章制度的落实,信贷资产管理、会计结算管理、计算机系统管理、内部审计等。要重点检查各项规章制度是否能够覆盖到所有部门、业务领域、岗位和操作环节,各项业务是否制订了详细的操作规程和细则;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得到有效的贯彻,差错和事故是否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纠正;岗位责任制是否明确有效并真正执行。还要检查会计业务是否做到相互制约,有效监督,尤其是未达帐和帐款差错的查核工作,是否建立独立审核岗和责任复核制,是否做到不逆返原岗处理;是否有“一手清”现象;“印、证、押”管理是否合规;有价单证、重要空白凭证是否实行帐实、保管与使用相分离,账实是否相符;会计交接是否符合规定;会计档案管理是否符合规定;会计核算是否做到账账、账据、账款、账实、账表及内外账“六相符”;会计人员是否有向有关部门和负责人直接报告违规行为和问题的渠道和途径,违规行为和问题是否得到及时制止和纠正;联行资金、往来资金、拆出拆入资金是否平衡一致,未达帐项是否隐瞒有各种挂帐资金或案件;是否对会计财务、出纳、联行业务进行事前审查、事中复核和事后监督;监督部门的检查效率和效果如何;检查发现的问题是否及时进行整改;对检查属实的有关责任人员是否进行调离。
对有关岗位和人员进行重点检查。要检查基层高管人员的履职情况,领导责任制落实情况;对信贷、会计、出纳等关键岗位和人员要按照上述检查内容进行重点检查;同时,要对高管人员和关键岗位人员的“轮岗制度”、“干部交流制度”和“强制休假制度”进行检查;要对重点岗位和敏感环节人员的股票买卖行为内部报告制度的建立情况进行督查;对参与“黄、赌、毒”活动的员工,以及有经商办企业、从事未报告的股票买卖活动、不正常交友等问题的员工要予以重点摸查,22日前主动交待的酌情处理;以后查出的,要从重处理。
各信用社要制定详细的自查方案,保证自查的业务面和机构面。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纠正,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员。
3、开展规章制度专项清理活动。各信用社要高度重视规章制度的评价工作,适时补充、完善规章制度;要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和时间表,对现有的规章制度进行专项清理,并对规章制度进行评价。对无章可循的,要抓紧制订规范的操作规程,杜绝管理“断层”和风险控制“盲区”;对现有规章不适应实际发展要求的,要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保持管理的连续性和风险的可控性。
四、方法步骤
本次专项治理工作分四个步骤进行:
1、学习动员,对照检查。
第一阶段,4月16日至18日为学习动员阶段。各信用社要尽快认真研究防范、整治意见,制定本社具体的实施方案。4月16日各信用社均要召开专项整治动员大会,信用社全体人员参加,认真传达贯彻市、县联社防范操作风险、做好案件专项治理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本社防范整治工作。各社要立即掀起学习动员高潮,集中三天时间,在不影响业务工作正常开展的前提下,通过加班加点进行,每天学习不少于5个小时,认真传达市、县联社会议精神,学习领导讲话、文件、实施方案,以及各级银监部门关于防范整治工作的文件精神,通过学习进一步增强所有员工对本次防治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要求所有员工都要写出书面认识材料,以社为单位召开会议,人人发言表态。在学习提高的同时,人人对照文件精神进行自查,对号入座,写出对照自查材料;对于重点问题、重点人员,信用社要重点做好思想教育工作,进行重点帮助,真正澄清问题,做到不遗不漏。
各信用社要从管理角度按照对照检查的有关要求认真进行自查,把各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彻底澄清。
第二阶段,4月19日至24日为检查汇报阶段。19日至23日以信用社为单位按文件要求逐项进行认真检查;24日信用社再进行回头看,准确填制各种报表,写出阶段工作报告,25日早8时将本次防范、治理工作的部署落实情况及自查情况向县联社进行汇报。
2、规范操作,案件治理。
各信用社对本次防范、治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制定整改方案,按照人民银行、银监部门的各项法规政策和各级联社的规章制度积极进行整改,发现一点,整改一点,发现一项,整改一项,需要纠改的快速纠改,需要完善的快速完善,需要处置的快速处置,对问题严重、性质恶劣的有关人员,要严查重处,该上报的上报,该交司法机关的交司法机关,决不姑息迁就。
3、整章建制,强化内控。(6月份)
根据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改革及“三农”经济对农村金融工作日益增长的新需求,各信用社要认真贯彻执行银监会颁布的《关于加大防范操作风险工作力度的通知》和省银监局防范操作风险暨案件专项治理电视电话会议关于加强制度建设的有关具体规定,切实提高内控水平,结合本社实际,重点围绕员工管理、信贷管理、财务管理、支农服务等层面进一步深入研究,建立和完善《综合管理制度》、《信贷管理制度》、《 财务管理制度》、《会计出纳制度》、(信息统计制度》、《稽核监察制度》、《员工管理制度》、《安全保卫制度》、《结算系统制度》九项制度建设,使农村信用社经营管理的全部流程和各个环节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实现管理上的连续性和风险的可控性,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空档,努力建设案件防范治理的长效机制。
4、总结验收。
7月上旬,县联社及银监部门对全县信用社防范、治理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各信用社要认真总结防范、治理工作中的成绩、经验、存在问题及进一步加强防范的整改措施,写出防范、治理工作专题报告。各信用社各种检查登记表、报表、报告以及所有的文字材料,都要统一格式、统一标准进行装订,归档管理,做到有始有终,为验收打好基础,具体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另行确定。
五、几项要求
各信用社要从保持金融安全稳定及维护信用社信誉的高度认识加强案件防范工作的紧迫性;从树立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认识加强案件防范工作的重要性;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永葆党的先进性的高度认识加强案件防范工作的必要性,在防范治理工作中努力做好“四个结合”:
1、防范治理自查与上级抽查相结合。在信用社和员工自查的基础上,县联社要组织稽核、保卫、业务、财务、人事等有关职能股室进行抽查。在这次案件防范治理工作中,划分一个界限标准:对信用社和员工自查出或主动交待的问题,联社将酌情处理;对市、县联社抽查出问题或群众举报出的问题要从严从重处理。
2、防范治理发现问题与及时纠改相结合。对于防范、治理过程中,不论自查、抽查或举报所发现的一切问题,要严格按照有关法规、政策、规定进行认真纠改,坚决做到不放过一笔大的,不遗漏一笔小的,且坚决做到“措施严、行动快”。对问题得不到及时纠改解决的单位,要从严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3、防范治理整治与促进稳定相结合。操作风险是信用社的基础风险和主要风险,与其它风险一样长期存在于信用社的经营发展之中,必须时刻警惕,常抓不懈。这次开展的防范操作风险、加强案件专项治理工作非常及时、非常必要,其目的是为了更好的促进信用社稳健发展。
4、防范治理与完成当年经营目标相结合。各信用社在提高对此项工作认识的基础上,一定要吃透精神,把握政策,不要顾此失彼。要按照各级银监部门和联社的要求认认真真、扎扎实实做好防范治理工作,切实促进农村信用社改革顺利进行,业务稳健发展,实现全县农村信用社超常规、跨越式发展的宏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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