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4范文网正式开通  [94fw  2007年12月3日]        

 

 | 网站首页 | 应用文 | 杂文 | 论文 | 写作指导 | 专题文体 | 信合范文大全 | 考试专区 | 下载中心 | 就是品牌导航 | 
某农村商业银行大宗采购工作规范           ★★★
某农村商业银行大宗采购工作规范
作者:互联网 来源:互联网 点击数: 时间:2008-5-3 20:28:10
 某农村商业银行大宗采购工作规范
               (讨论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本行大宗采购行为,理顺、优化采购管理流程,提高采购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的有关法规制度,并结合本行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大宗采购必须遵循流程透明、权责牵制、公平竞争的工作原则。
  第三条 大宗采购是指由总行集中统一以购买、租赁、委托、雇佣等方式获取大宗物品、工程和服务的行为,以下物品、工程和服务纳入大宗采购管理范畴:
  物品类:门市营业性机具、电子设备购置、批量印刷品印刷、行服制作、批量安防用品、会计凭证等。
  工程类:营业网点及附属用房建设、房屋装修及修理工程、安全防卫工程、综合布线工程等
  服务类:工程监理、勘察及设计、专业咨询、外包服务等。
  其他经批准纳入采购的项目。
  第四条 大宗采购必须按照财务批准的预算执行。
第五条 大宗采购实行集中采购与分散采购(在总行统一指导价以内,由支行采购)相结合的原则,以集中采购为主。
  第六条 任何单位不得以化整为零的方式规避应按规定进行大宗采购的项目。
         第二章 职责规范

第七条 总行大宗采购与建设审批委员会(以下简称“大审会”)是大宗采购业务的主管部门,负责大宗采购业务的组织、落实工作。
第八条 为保证大宗采购业务规范、有序、高效运行,在大宗采购过程中,应按照使用部门、主管部门、审批部门、采购部门、监督部门“五分离”的管理规定。同时,大宗采购各个环节必须密切配合又互相制约,确保流程顺畅、高效。
  使用部门是指直接需要和使用集中采购标的物的单位。使用部门应按年度编制和向主管部门报送采购需求计划,有责任向主管部门、采购部门及时反馈采购标的物的使用及维护情况。
  主管部门是业务需求的对口管理部门,主要负责汇总审核使用部门提出的需求,编制集中采购的可行性报告。主管部门应对采购物品的数量、质量及技术标准等提出明确要求,作为集中采购、招标、谈判、签署合同等的重要依据。
  信息技术部为电子设备购置及网点的综合布线工程的主管部门。
  保卫部为安防工程及安防用品的主管部门。
  门市业务部为门市营业性机具、凭证、营业网点及附属用房建设、房屋装修及修理工程的业务主管部门。
  审批部门负责对采购项目预算支出的审批。
  采购部门确定项目的采购方式、时间和程序,对需招标的项目进行编标、发标与招标,选定采购供应商。
  监督部门为纪检部与律师顾问室,对采购业务流程及有关文本文件的合规性进行监督、审核。
第九条 大宗采购业务采取评审工作组制,由大审会根据采购项目的专业特征及相关主体情况,召集组建大宗采购评审工作组,负责具体项目的评审工作。
  第十条 大宗采购评审工作组由主任成员、专家成员、列席成员组成,主任成员由大审会管理人员担任,专家成员包括办公室、计财部、稽核部、归口管理部门、使用单位的专业人员以及根据需要聘请的行内、行外专家,列席成员由纪检部、法律室的管理人员担任,其中涉及表决项目的,列席人员不参加表决,但可以发表评审意见,参与表决的人员为奇数,原则上不得少于5位,不多于9位。
第十一条 大宗采购业务的评审工作以评审会议的方式进行,由大审会根据采购项目的实施要求,不定期的召开评审工作组会议。评审会议召开的内容、人员、时间、地点由大审会通过NOTES办公系统提前通知参会评审人员。
第十二条 大宗采购业务的评审报告需经主管行长最后审定,超越董事会授权范围的,还须提交董事会审定。

第三章       采购方式

第十三条  大宗采购采用以下方式:
一、公开招标;
二、邀请招标;      
三、竞争性谈判;
四、询价;
五、单一来源采购;
六、其他经批准的采购方式;
第十四条   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方式。公开招标是指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供应商(即投标人)投标的采购方式;邀请招标是指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3个(含)以上特定的供应商投标的采购方式。招标作为本行的主要采购方式,具体的操作办法将另文制定。
第十五条   竞争性谈判采购,是指邀请3家(含)以上的供应商就采购事宜进行谈判的采购方式。
第十六条   询价采购是指对3家(含)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的报价进行比较,以确保价格具有竞争性的采购方式。
第十七条   单一来源采购是指向供应商直接购买的采购方式,所购买的物品主要是垄断性产品,如大型电子设备等,只能根据一定的评定方法,从特定供应商处采购。
第十八条 凡通过招标确定中标(供应商)物品价格原则在半年内可跟标采购,按中标(协议)价格执行。
第十九条  购买标的分散,确属经营管理需要的突发性需求,可采用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等购买方式,采购价格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不高于市场公允价格。
第二十条  总行对采购供应商实行年度评审制,对考评末位的进行淘汰,同时通过考评的方式引进新的供应商,分类建立起供应商库,确立以后年度的供应商合作伙伴。

第四章   采购程序

第二十一条  大宗采购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需求申请
使用部门应定期(年度、半年、季度)向主管部门书面提出购买或项目需求。
(二)立项与预算审批
主管部门收到使用部门购买或项目需求后,在所辖范围内加以调整平衡,会同使用部门编制立项报告,送计财部进行预算审核,履行财务支出的审批程序。
(三)采购评审
预算批准后,主管部门向大审会发起项目采购申请,提交立项报告与预算报告,大审会组织评审,选定采购供应商,并按照总行授权由主管部门或使用部门与供应商签订有关合同、协议。
(四)实施与验收
 使用部门或主管部门负责项目实施,编制实施方案,使用部门或总行委托专业公司对采购合同标的组织验收,并签署验收意见或签收送货单,提交大审会。
第二十二条 大宗采购货款由总行或使用单位计财部门根据合同及项目实施、验收情况,统一结算和支付。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大宗采购活动必须接受公众监督与廉政监督,对采购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依照国家及总行有关规章予以处罚。
第二十二条 本规范由某农村商业银行总行制订,并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文章录入:94fw    责任编辑:94fw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字体: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关于本站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版权申明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留言板
    Copyright © 2007-2020 就是范文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