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联社:我社由于追收***镇***学校贷款而产生合同纠纷,在2005年*月*日正式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于贷款拖欠时间过长,案情较为复杂,最终上诉到**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多方的大力协助,于2006年**月**日我社顺利将**学校所欠的贷款本金*万元及其利息**万元全额清收完毕。但历时近一年时间,我社为此而开支的费用达***元,经我社班子研究,拟在当年营业费用中的诉讼费列支。特向县联社申请批准为盼。
***农村信用社 二OO六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