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变经营观念,明确办社宗旨和经营思路,用市场经济发展观点从思想上提高对“三农”服务宗旨认识,把城区信用社定位为社区性金融机构,立足于社区小额金融服务,把开展社区金融服务作为发展业务扩大经营的出发点,走出新形势下业务经营的新路子。
(一)社区服务,城区农信社的惟一选择 在城区农业人口不断减少的情况下,城区农信社面对的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农户和农民,而其绝大多数已成为典型的城市居民和工商业者,这一变化不仅仅是由农民到居民称呼上的变化,对于城区农信社来说是一个服务和经营理念的根本性变化。因为不管原来意义上的农户、农民怎样变化,但他们所处的地域没有变化,他们对金融机构的依赖性没有变化,相反,由于城区就业、生产、经营情况的不断变化,这些人对金融的依赖性将会更强烈、更直接。因此,在目前的金融体制下,城区农信社只有把位子定在社区服务上,才会有用武之地,才能走出目前的彷徨和困惑。
(二)开展城区金融服务的有利条件 第一,能较好地填补国有商业银行的空子,满足社区居民的资金需求。社区居民居住分散,构成复杂,国有商业银行无暇顾及,而农村信用社开展社区金融服务可以说是顺理成章的事。通过开展社区金融服务,能够较好地解决脱离了田地和农业生产的城区居民再就业和发展工商业及第三产业资金不足的困难和问题,为促进城市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 第二,能较好地解决城区社资金运用不足的问题,提高经营效益。 第三,能够有效地改变城区社资金运用过于集中,大额贷款居高不下的状况,较好地规避经营风险。开展社区金融服务,一是贷款数额较小,单位风险系数低,资金风险相对较小;二是社区居民开展的第三产业大都投资小,资金使用周期短,信贷资金回笼周转快;三是社区居民大都有固定的住所,也大都在本县范围内活动,不像农村相当一部分劳力长期在外打工,因而便于管理,加上社区行政管理较农村完善,有一定的社会信用基础。因此,通过开展社区金融服务,促使城区农信社把过多集中到大的工商企业和房地产方面的资金逐步转移到小额居民户贷款上来,分散了资金投放的风险系数,减少了经营风险。 城区农信社开展社区金融服务的途径和方法 (一)创建城区农信社服务品牌。社区金融服务来源和嫁接于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它继承了其母本的功能和特点,但又有它自己的特殊性。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在背景上有一定的政府意图和政策性因素,同时,由于农户大多数经济收入低,担保能力差,所以就突出了“信用”二字,即农户小额贷款是以不需要直接担保为主要特征的信用贷款,这是由农户的经济特点决定的。而城区居民户同农户相比,大多数有具有商品性质的房产和固定工资收入,有的还有一定数额的银行存款,从事工商企业的还有厂房设备等一定数额的资产,因而就不一定全部办成信用贷款,因此,我们可以把社区金融服务业务的名称定为社区居民户小额贷款。按照这一思路我们坚持搞几年,就可以在城区创建出新的业务品牌“社区居民小额贷款”这一名牌服务项目。 (二)借鉴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成功经险,搞好社区服务对象的信用建设。一是通过调查摸底,弄清社区服务对象的家庭经济状况的各个元素和家庭主要成员的行为状况,建立居民户信用档案;二是公开公正地评定社区居民户的信用等级,发给信用证书,明确授信额度,作为接受金融服务的基本依据。 (三)根据小额贷款的用途、期限和贷款人的资信等情况,确定不同的担保方式。城区社区贷款,主要用于第三产业如商流、家庭消费如建房购房、住房装饰、大宗电器购买等,也有一部分小型工商企业贷款,城区农信社在发放时就不可能沿用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一种模式,要根据其不同的情况,采用抵押、质押等不同方式,对于个别担保困难、居住比较集中、贷款额度比较小的居民户,也可以采取联保的方式发放小额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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