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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种 |
文种释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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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 令 |
适用于依照有关法律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嘉奖有关单位及人员。根据行政法规规定,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命令、决定、决议等不再使用命令,而使用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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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 定 |
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适当决定事项时而制定的一种指挥性公文,属于下行文种。上至党和国家的重大决策和战略部署,下至基层单位的奖惩事宜均可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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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 议 |
适用于经会议讨论通过的重要决策事项。决议是现行党的机关专用的一种公文。决议按其内容主要有审议批准性决议、方针政策性决议、专门问题性决议和公布号召性决议等几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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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 示 |
指示是领导机关对下级机关布置工作,提出开展工作的原则和要求的指挥性公文。无论涉及全面工作还是局部工作、经常性工作还是临时性工作,领导机关都可以发出指示。指示对下级有约束力,有极强的指令性,所涉及的具体要求往往有规定性,因此应保证其严肃性,不能滥发指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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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报 |
适用于公开发布重要决定或重大事件。在现行阶段“公报”只是党的机关使用主要公文种类之一。但这并不等于说国家行政机关就不能使用,如最高行政机关的统计部门经常以公报的形式向国内外公布有关国名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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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
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重要事项公告公布国家重大的政治、经济活动或重要法律、法规等内容;法定事项公告由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根据某一法律或法规的规定,依照法定程序发布的某些具有专门性质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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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告 |
通告是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周知的事项时使用的一种告知性公文。法规性通告是在一定范围内公布政府有关法令、法规、政策,要求有关人员遵守、执行的公告。事项性通告用于专业性部门公布具体的事务,诸如停水、停电、停气,因道路维修等原因禁止通行、单位更名等具体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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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知 |
适用于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传达要就下级机关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任免人员。可见,通知文种适用范围极广,呈现出明显的多功能特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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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报 |
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情况。通报突出表现为它不像通知、通告、决定等文种那样,在表达手法上基本是以说理为主来陈述要求,而是重在叙述事实,以事明理。它要求通过对社会实践发生的正反两个方面事实的陈述,来对人们起到示范、指导、教育和警戒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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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例 |
条例是领导机关制定或批准规定某些事项或机关、团体的组织、职权等带有规章性质的法规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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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 定 |
规定是领导机关、职能部门、社会团体和企业、事业单位对特定的事、工作或活动所做出的关于原则、方式、方法等的规定和要求以及相应的措施。规定和条例有许多相似之处,是对有关法律、法规的具体化,不过有时它比条例规范项目和范围更窄一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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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 案 |
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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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 告 |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报告不是单一的文种,事由工作报告、情况报告、呈请性报告、检讨(检查)报告、例行报告、回复性报告、送文送物报告七种具体文种构成的一个组合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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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 示 |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下级机关一般需要请示的问题有:对有关方针、政策、指示、决定中不了解的问题;工作中发生重大问题和原无规定、难以处理的问题;由于本单位、本地区的特殊情况而造成难以处理或需要变通处理的问题;不属于本单位权限范围内,须经上级批准后方可决定的问题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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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 复 |
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批复要对请示的事项明确表示同意或不同意、批准或不批准的态度。批复是具有指示性质的公文,下级部门要解决请示的问题必须以批复内容为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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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 见 |
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方法。意见行文方向的多样性,既可以上行,也可以下行。对上通常体现出较强的参谋和参考性;对下,体现出较强的指导性和执行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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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 |
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要准确理解“函代批复”。对于下级机关的请示,由上级机关进行批复时要使用批复,但这种批复是由上级机关的办公厅(室)代行时,由于它们之间形成了一种平行关系,故用“函”代行“批复”来行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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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纪要 |
适用于记载、传达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是将会议的主要情况和研究、解决的主要问题进行归纳、概括而形成的一种公文,其在行文关系上,可采取转发(印发)或直接发出的形式,类似于通知,发给下级贯彻执行;也可报送上级,类似于会议情况报告,向上反映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