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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种 |
文种释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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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 律 |
广义上讲,泛指法律的整体;狭义上讲,根据我国《立法法》的规定,指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颁布的既有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文件。如《行政法许可》、《居民身份证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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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例 |
条例是国家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主要形式。对某一方面行政工作做比较全面、系统的规定,称“条例”。国家行政法规的制发主体是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国务院;地方性法规的制发主体是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城市、计划单列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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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 定 |
规定用于对特定范围内的工作和事务制定具有约束力的行为规范。它是国家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政府规章的主要形式,用于对某一方面的行政工作做部分的规定。“规定”属法规性文件。内部行文时,要以“通知”做“文件头”,按“内部运行的规定”运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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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 法 |
办法是对某一方面的具体工作确定其具体处理原则和实施办法,使有关部门在办理中有所遵循的一种公文。“办法”与“条例”、“规定”相比,对象范围要窄,内容非常具体,它往往是实施条例的具体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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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程(简章) |
章程是政党、社会团体等组织用于制定本组织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要求的应用文体,它是政党、机关、社会团体规定自身组织结构、活动形式和行动准则的指令性“公文”,是个纲领性文件,内容包括政党或社会团体的性质、纲领、宗旨、机构和组织成员,对该组织或团体的成员具有法规的性质,但对其组织外的人员却没有约束作用。如《中国写作协会章程》。其也是业务部门办事的一种规章,如《招生简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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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 度 |
制度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的制度是在一定条件下形成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体系。狭义制度是指一个系统或单位制定的要求下属全体成员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如工作制度、作息制度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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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 范 |
规范是机关、团体、企事业内部成员行为的共同准则,是有关人员应该了解并遵守的法规。规范在写作上一般采用分条的办法来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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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 程 |
规程即规定的程序,是机关、单位对某一事项或者操作在一定范围内要求人们遵守的统一的程序和要求。它是一种规范性文件,目的在于规范人们的行动,建立统一的工作、生活或生产和活动秩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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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 则 |
规则是机关、单位、团体为了保证某一事项或活动有序进行、以达到预期的目的,对有关事宜做出统一的,具体的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必须遵守的规章应用文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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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 则 |
守则是国家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为规范所属成员的行为而制定的准则。其特点有明确的针对范围和较强的针对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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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 则 |
准则是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内部成员行为的共同法规。准则与守则的区别在于:守则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公共利益和劳动生产纪律而制定的,并要求所属成员共同遵守的公约性规定;准则是组织机构、党派团体为制约成员言论、行动而规定的一些原则条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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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约 |
为了工作和学习的需要,经过大家充分讨论,约定要做到的事情或不应当做的事情,应该宣传的事情或必须反对的事情,态度鲜明地用文字一条条记下来,作为共同遵守的行动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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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 则 |
细则是有关机关根据下发公文的规定或实施需要,为了贯彻执行某一法律、法规或其总的部分条文、个别条文,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出具体的实施办法,或作出补充、辅助说明的法规性文件。细则是对某一法律、法规全部或部分内容的具体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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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 知 |
须知是在公开场合告知人们进行某项工作或活动时必须遵守、注意事项的一种应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