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4范文网正式开通  [94fw  2007年12月3日]        

 

 | 网站首页 | 信合范文大全 | 应用文 | 论文 | 业务学习 | 写作指导 | 专题文体 | 考试专区 | 杂文 | 下载中心 | 
推荐文章
  • 此栏目下没有推荐文章
  • 农村信用社柜员收现、付现、转帐额度及授权额度和钱箱管理规定           ★★★
    农村信用社柜员收现、付现、转帐额度及授权额度和钱箱管理规定
    作者:原创投稿 来源:原创投稿 点击数: 时间:2008-11-16 22:25:45
     

    本文是由信合范文网(www.94fw.com)为您精心挑选,希望本文能帮助到您,感谢本文作者的无私奉献。此文章来源于本站的原创投稿团队,未经本站授权不得转载,谢谢你的支持!

     

    ***县农村信用社柜员收现、付现、转帐额度

    及授权额度和钱箱管理规定(修订)

                      

     

    第一条  为保障客户的资金安全,进一步规范综合业务系统操作规程,保证信用社业务的正常运转,结合我县信用社具体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的额度种类有:收现额度、付现额度、转账额度、收现授权额度、付现授权额度、转账授权额度和钱箱额度。

    第三条  办理与本规定相关的业务要严格遵守《现金管理条例》和县联社有关大额现金等审批制度。

    第四条  收现、付现、转账额度

    一、各信用社(含营业部)

    (一)综合柜员:收现额度为2万元以内(含2万元,下同),付现额度为3万元以内,转账额度为零。

    (二)主出纳员:收现额度为40万元以内,付现额度为30万元以内,转账额度为零。

    (三)联社出纳柜:主出纳员收现额度为80万元以内,付现额度为60万元以内,转账额度为零。

    二、联社清算中心

    清算中心所有柜员收现、付现额度、转账额度为零。

    第五条  授权额度

    授权额度分为收现授权额度、付现授权额度和转账授权额度。

    一、综合柜员

    (一)***镇信用社(不含***分社)、***信用社、联社营业部收现授权额度、付现授权额度、转账授权额度均为20万元以内;

    (二)************************************************等信用社及***分社收现授权额度、付现授权额度、转账授权额度均为10万元以内;

    (三)清算中心:收现授权额度、付现授权额度为零,转账授权额度为20万元以内。

    二、主出纳员

    (一)***镇信用社(不含***分社)、***信用社、联社营业部收现授权额度、付现授权额度、转账授权额度均为20万元以内;

    (二)************************等信用社及汶朗分社收现授权额度、付现授权额度、转账授权额度均为10万元以内。

    (三)联社主出纳:收现授权额度、付现授权额度为500万元以内,转账授权额度为零。

    三、主管会计、网点负责人

    (一)各社(含营业部)主管会计、分社(储蓄所)负责人收现授权额度、付现授权额度、转账授权额度均为50万元以内。

    (二)清算中心主管会计收现授权额度、付现授权额度为零,转账授权额度为200万元以内。

    (三)清算中心负责人收现授权额度、付现授权额度及转账授权额度为500万元以内。

    四、各信用社副主任、联社营业部副经理

    (一)各信用社副主任、联社营业部副经理收现授权额度、付现授权额度、转账授权额度均为100万元以内。

    (二)会计结算部副经理收现授权额度、付现授权额度及转账授权额度均为1000万元以内。

    五、各信用社主任、联社营业部经理

    (一)各信用社主任,联社营业部经理收现授权额度、付现授权额度、转账授权额度均为200万元以内。若超出200万元的,按本规定第十条执行。

    (二)会计结算部经理收现授权额度、付现授权额度、转账授权额度均为1000万元以上。

    第六条 凡需书面审批方可办理的业务,必须经有权人对此笔业务审批后才能进行有关授权。

    第七条 柜员必须在各自收现、付现、转账的额度内进行操作业务。超出额度范围外的,须经另一个柜员授权,但授权金额必须是另一柜员的收现授权、付现授权、转账授权的额度之内。

    第八条  授权对象必须是另一个综合柜员、出纳员、主管会计、分社(储蓄所)负责人、各信用社副主任或主任、联社营业部副经理或经理,并要求逐级授权。

    授权者对授权该笔业务负有审核、审查职责,责任共担。

    授权记录可通过交易[*********][******]查询、打印。

    第九条  钱箱额度

    一、  综合柜员

    未实施综合柜员制的营业网点综合柜员的钱箱额度为200万元;已实施综合柜员制的营业网点综合柜员的钱箱额度为50万元;联社营业部对公柜综合柜员的钱箱额度为60万元。

    二、  主出纳

    (一)各信用社主出纳(含联社营业部)的钱箱额度为200万元。

    (二)联社主出纳钱箱额度为2000万元。

    第十条  各信用社因业务需要临时修改额度的,须向联社会计结算部申请同意后方可修改,事后务必在电脑日志记录清楚业务用途、修改柜员、修改种类、金额、修改时间、恢复时间及修改经办人、授权人等事项, 并报送一份信用社临时修改柜员额度报备表给县网络中心,以备后查。

    第十一条  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另外,《***县信用社柜员收现、付现、转账额度及授权额度管理规定》(***农信联发〔2006***号)同时废止。

     

    文章录入:94fw    责任编辑:94fw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字体: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关于本站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版权申明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写作论坛
    Copyright © 2007-2020 就是范文 All Rights Reserved.